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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商务局副局长龚循松在全市酒类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8-30 8:32:34    郴州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8日)
同志们:
  酒类产销管理工作是商务工作的一个重要职能,这项工作非常重要,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由我分管酒管工作,希望在酒管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刚才,郴华同志对今年上半年的工作和酒类市场行情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在我就如何抓好酒管工作提几点要求,等会,毛局长、省办刘主任还要作指示,请大家回去后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酒管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服务要求高,因此,它要求酒管工作者必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管理水平。这要求我们搞好自身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良好的酒管形象。首先要从人力、物力上确保酒类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就一支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酒管队伍,从而确保全市人民身心健康和酒类消费安全。其次要抓好机构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各县(市、区)都要有合法的酒管机构和专职人员,促使不断完善和健全酒管机构。同时要把酒管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不断充实酒管队伍,加强学习,进行轮训,笼络精英,特别是在新的形势下,酒管工作要与时俱进,要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市酒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握酒类监管的特殊要求,提高执法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跟踪市场发展动态,掌握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的管理队伍。
  二、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服务
  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是联系政府与酒类生产企业的桥梁纽带,一方面对市场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反映酒类商品生产、市场销售动态和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另一方面为酒类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咨询、法律政策、培训等服务。因此酒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信息,引导消费货真价实、服务好的酒类商品,抵制和反对一切不正当竞争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在合法经营中的各种困难,协调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同时组织好酒类商品的展销、品评与推荐名优品牌,协助产销企业拓展业务范围。
  三、加强酒类商品管理,规范酒类商品市场流通秩序
  各级商务酒类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酒类管理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更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良好的酒类市场秩序,需要酒类流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酒类经营者严格自律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酒类商品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质,酒类生产、流通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严重扰乱市场,既坑害了消费者,也坑害了依法生产的经营者。因此,我市酒类流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酒类经销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自觉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诚信经商,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
  四、进一步落实和贯彻《条例》和《办法 》
  2006年商务部、省政府相继颁布实施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是全国酒类流通法制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大进展,同时标志着酒类流通管理走上依法制酒的轨道。《办法》和《条例》的相继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空白,落实好这两次工作,是解决酒类商品流通问题的关键,希望大家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困难,狠抓落实。《办法》和《条例》一定要宣传贯彻到位,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使之真正的深入人心,从而依法治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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