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公开测评动员大会召开。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李五一主持,县五大家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公开测评特邀监督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决定采取集中测评和社会问卷随机抽样方式对44个实施行政许可、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单位进行公开测评,对测评排前五名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授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称号,测评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测评满意率在60%以下,或排名在后二位的单位,定为群众不满意单位,对连续两次定为群众不满意的单位,该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对在测评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行政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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