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商〔2007〕50号
郴州市商务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色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机关各单位,有关进出口企业:
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07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南宁市召开。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湖南代表团参会参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扩大我市对外贸易业务,开拓东盟市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将组团参加本届博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代表团领导成员
顾 问:许永善 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
团 长:黄广福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秘书长:欧阳育军
(二)代表团工作机构
1.贸易组:组长欧阳育军,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接待和代表团费用的收支管理、食宿安排、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参展企业组织、参展样品征集、参展资料图片准备、布展工作及指导贸易洽谈和成果统计工作。
2.外经组:组长许志荣,负责企业境外投资、工程承包等项目推介洽谈工作以及外经统计工作。
(三)组团要求
各县(市、区)商务局、郴州经济开发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出口加工区要高度重视,动员企业参会参展,有项目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组成分团参加,并于2007年9月10日前将参展企业和参会人员名单上报市商务局(联系电话:2368279)。
二、工作任务
(一)贸易洽谈。根据东南亚市场的特点本届博览会的情况,拟组织我市机械设备和电子电器等10多个产品参展洽谈。重点突出机械设备的展出和洽谈。邀请东盟贸易客商及国内贸易客户50人。签订进出口贸易成交合同500万美元,内贸成交额1000万元。
(二)外经项目洽谈。国际经济合作主要是境外投资、工程承包、设计咨询、劳务合作、资源开发、加工贸易等方面的项目洽谈,重点协调我市筹备参予中国湖南-越南投资合作对话会活动,引导和组织企业参加投资合作对话与签约。
(三)实地考察。通过东博会这个窗口,学习先进省、市扩大出口的经验,了解国际市场走势,考察边境贸易,掌握客商动态,进行市场调研、商品分析,寻找新的贸易伙伴。
三、经费筹措
各县(市、区)商务局、郴州经济开发区、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出口加工区和相关企业参会人员费用均自行负担。企业参展摊位费用省商务厅将给予50%的补贴支持。补贴后摊位费标准如下:标准展位5000元/个,室内净地(36平方米起租)500元/平方米,室外净地(36平方米起租)250元/平方米。
四、工作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8月30日-9月10日,落实参会企业及人员名单,组织填写参会、参展人员表。
(二)9月10日-9月15日,收集整理参展企业资料和参会人员名单、照片(2寸彩照)、身份证复印件报省商务厅。并督促参展企业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展位费用汇到省商务厅。
(三)9月15日-10月25日,与省商务厅联系落实具体活动事宜。
(四)10月25日-10月26日代表团分批前往南宁参会。
(五)为便于协调和组织活动,原则上代表团统一安排住宿,请各单位与市商务局联络。联系人:欧阳育军联系电话:2368279 13873538799。
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